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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9-17 11:3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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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务人员都知道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可以抵扣税款的。那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如何处理呢?对此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作为财务人员都知道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可以抵扣税款的。那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如何处理呢?对此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如何处理?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五、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所以贵公司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而且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因此,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可以这样处理:

如果是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是货物的成本,增值税是以完税价格的17%计缴海关征收。企业可凭海关增值税缴款书用于抵扣。

跟进口发票一起做帐,如下:

借:原材料 xxx

应交税金-进口增值税 XXX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XXX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简称海关完税凭证。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凭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以上就也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也可以扫描二维码添加老师的微信获取相关课程试听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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