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讲述的是小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的确定原则,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内容小编都已经为大家整理在下文了,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来详细的了解一下,相信大家会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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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商品销售的入账价格应是出售商品的价格。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批发价。
是指从事商品批发的小企业将商品销售给零售企业或其他企业的价格。
(2)零售价。
是指从事商品零售的小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个人或集体消费者的价格。
(3)出口商品的入账价格,一律以离岸价(FOB)为入账基础。
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的,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我方负担的以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包括明佣和暗佣)和银行财务费等,以红字冲减收入。不易按商品认定的累计佣金收支,列入营业费用。出口商品发生的对外理赔,应以红字冲减收入。
小企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在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收入。
以上就是关于小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的确定原则的主要内容,不知现在你是否已经对这部分内容有所了解了呢,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大家来提问,答疑老师随时为您解答,想要了解更多精彩的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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