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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0-08-05 09:47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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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相关征收情况,或许是大多数会计人员都很生疏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优惠内容和享受条件是什么呢?本文的内容将为各位会计详细介绍小规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顺利处理纳税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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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税务实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条件

优惠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有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就到此结束了。对此还没有理解的,咨询在线答疑老师进行详细了解吧,有想要学习广告业税务实操做账的小伙伴,文章上方的课程视频点击进行免费体验吧,会让大家在短时间内掌握税务实操技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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