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很多企业的计税方法都发生了一些改变,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也是一样的,而房地产企业是采用的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务处理的,那么对于房地产企业简易计税的账务处理,你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账务处理,希望你能够有所帮助。
营改增之后,很多企业的计税方法都发生了一些改变,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也是一样的,而房地产企业是采用的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务处理的,那么对于房地产企业简易计税的账务处理,你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账务处理,希望你能够有所帮助。
案例:A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A公司在主管国税机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且将其房地产老项目备案为按简易计税方式征税。2016年5月销售房地产老项目楼盘一套,销售合同中注明含税价105万元,当月收到预收房款42万元,8月收到剩余房款63万元,并向客户全额开具发票。(以下涉及单位均为“万元”)
问:做出A公司2016年5月—9月相关会计分录?
案例解析:
2016年5月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42
贷:预收账款 42
2016年6月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1.2
贷:银行存款 1.2
预缴税款=[42÷(1+5%)]×3%=1.2
关于房地产企业简易计税的账务处理,详细的账务处理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相信各位小伙伴阅读完本文应该有了自己的了解。如果各位财务小伙伴想要学习更多的财务知识,或在财务工作中遇到什么其他问题,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老师,即可向专业老师提问问题,还可免费试听相关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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