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的实操处理一直都是会计人员工作过程中需要全面掌握的,并且其中也涉及到关于员工旅游保险费的内容,并且很多会计伙伴对于相关费用的实操处理内容掌握的都不够全面,所以为了大家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全面的学习了解,小编今天就主要的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员工旅游保险费账务处理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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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 -- 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借: 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1、个人所得税:
法律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 〕 11 号)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因此应将旅游费的总额平摊到个人,计入当月工资,按 " 工资薪金 " 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雇员,按 " 劳务所得 " (即 2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因为员工旅游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费用不能在税前抵扣,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管企业如何核算、会计分录如何做,员工旅游费都必须计算个人所得税,且税前不能抵扣.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主要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员工旅游保险费账务处理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伙伴如果还想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的全面学习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欢迎各位会计伙伴咨询关注我们,领取更多实操处理的资料包,不断在会计行业更加全面的提高自己实操处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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