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的处理是很多会计人员工作中都需要整理的工作内容,因此各位会计人员为了能够更加全面的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内容所以就需要对这些内容有全面的学习,因此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民办非企业所得税计提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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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税款,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如果纳税人当期没有业务收入,企业所得税没有应纳税额的,应当办理零申报,不缴纳税款.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民办非企业所得税计提的全部相关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还想学习更多相关会计实操的知识内容,可以咨询我们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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