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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吗

发布时间:2020-01-02 11:2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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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以来,对于纳税人最有利的无非就是增值税的抵扣了,直接为企业减轻了应纳税款的压力,从而可以或得更多的利益。那么有小伙伴就有疑问了,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吗?今日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简单了解一下有关“发票抵扣”的基本情况说明。

营改增以来,对于纳税人最有利的无非就是增值税的抵扣了,直接为企业减轻了应纳税款的压力,从而可以或得更多的利益。那么有小伙伴就有疑问了,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吗?今日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简单了解一下有关“发票抵扣”的基本情况说明。

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是否能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不同类的通行费规定了可以计算抵扣的时限:

(1)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

(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

(3)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

根据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在上述时限内可以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某些类别的通行费超过时限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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