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经常容易和餐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弄混,但业务招待费根据国家规定是享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由此可见对它的划分尤为重要。
业务招待费经常容易和餐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弄混,但业务招待费根据国家规定是享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由此可见对它的划分尤为重要。但许多财务人难以分清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的不同,面对零零总总需要报销的票据,财务人很是头大。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有关标准吧!
一、如何区分业务招待费
以同事拿回来的报销票据为例,其中,同事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都属于差旅费的一部分,而招待客户的餐费和为客户购买礼物的支出等才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样,平时公司聚餐或召开会议的支出都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它们属于应付福利费用和会议费用!
简单来说,只有因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才属于业务招待费,比如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都可算在业务招待费之内。
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案例1】
A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3 000万元,当年企业招待费为28万元,其中赞助合作单位8万元,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要注意的是对合作单位的赞助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对合作单位的赞助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所以真正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部分应该是28-8=20(万元),具体税前扣除的计算方式如下:
3 000(万元)×5‰=15(万元)
20(万元)×60%=12(万元)
12(万元)<15(万元)
则可在税前扣除12万元。
注意哦!如果业务招待费的60%大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那么应按当年销售收入的5‰扣除,依旧拿A公司给大家举个例子。
【案例2】
假设A公司当年收入是3 000万元,而当年的业务招待费是25万元,那么计算方法如下:
3 000(万元)×5‰=15(万元)
30(万元)×60%=18(万元)
15(万元)<18(万元)
则只可在税前扣除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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