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是税务内容中对于企业的发展的相当重要的税务内容,也是各位会计人员在处理税务内容的时候需要全面重视的,并且所得税在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处理很多各种的数据内容,以及复杂的工作内容,其中所得税的审计报告各位会计人员都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吗?那么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的知识点,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所得税是税务内容中对于企业的发展的相当重要的税务内容,也是各位会计人员在处理税务内容的时候需要全面重视的,并且所得税在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处理很多各种的数据内容,以及复杂的工作内容,其中所得税的审计报告各位会计人员都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吗?那么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的知识点,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京国税发[2008]339号)规定: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应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鉴证报告首页应为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北京市税务师事务所从事2010年度涉税鉴证业务备案表》。
(一)企业资产损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附送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呆帐损失的鉴证报告。对未按规定附送鉴证报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对于未按规定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实行专项检查。
(三)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四)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
(五)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税务的全部知识内容了,大家如果还有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的问题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领取更多微信一对一答疑,详细的了解更多会计行业的全面知识内容,获取超实惠会计培训礼包。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