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那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相关的知识内容,接下来一起看一下吧!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薄,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对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见表3.9)征收方式的,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表: 应税所得率表
(1、1-3月A合伙企业实现利润30000元,张三应分得18000元,减除投资者费用10500元(3500×3),应纳税所得额为7500元。
(1)找税率:先将第一季度的所得换算成全年所得,然后找税率。
7500×4=30000(元),对应税率为10%;
(2)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500×4×10%-750)÷4=562.5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教练,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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