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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流程

发布时间:2019-11-18 16:0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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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流程,所有的税收都是要进行相应的筹划的,增值税更是如此。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流程主要围绕着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和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做好了这两方面的筹划,相信一定会收到很好的筹划效果。

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流程,所有的税收都是要进行相应的筹划的,增值税更是如此。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流程主要围绕着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和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做好了这两方面的筹划,相信一定会收到很好的筹划效果。

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流程

一、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7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二、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对土地增值税规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创造条件,通过享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的法定减免税项目如下: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法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地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流程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想学习更多,可以咨询官方客服,客服会为你做详细讲解,也可以扫描二维码,加入会计交流群,即可免费领取会计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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