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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不动产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1-07-16 18:1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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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那关于简易计税不动产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这个问题,相信一定有不懂的小伙伴们,那就详细阅读一下下面文章,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详细问题扫描右上方二维码关注会计教练公众号咨询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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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不动产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简易计税不动产销售处理

预缴税款=(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1+5%)ⅹ5% 。应纳税额=(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1+5%)ⅹ5%-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1)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纳税申报 。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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