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企业一项使用时间长,达到一定标准价值的非货币性资产,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在工作时进行全面处理的。下面是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账务处理怎么做的一些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固定资产是企业一项使用时间长,达到一定标准价值的非货币性资产,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在工作时进行全面处理的。下面是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账务处理怎么做的一些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结转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或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
1、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选择3%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放弃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按3%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按照13%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
(1)减按2%征收: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
(1)适用一般计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或者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试点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2)可选择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④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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