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李克强总理在任时发布的,里面规定了我国税法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等相关税务的一系列规定,其中的细则有很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部分关于个人所得税细则2021有哪些。
我国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李克强总理在任时发布的,里面规定了我国税法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等相关税务的一系列规定,其中的细则有很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部分关于个人所得税细则2021有哪些。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中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将实施,上班族要缴纳的个税将会更加少。那么,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呢?简单来说:以下几条即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包括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5000元/月(60000元/年)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或1200元/月扣除。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2000元/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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