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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2021-07-08 17:1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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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是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特别快,每分每秒数字都在变化。当然,我国这些财政收入的来源也很广,比如,与国外进行贸易合作所得收入、交通系统获得的收入等等,其中,税收是我国比较大的经济来源,我国公民大部分都要缴纳个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即纳税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征期终了日。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

(1)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当实行按月计征或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11个类别,以按次计征、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三种方式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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