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普通征税和差额征税以及减按征税之间的区别不是很了解,那么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关于普通征税和差额征税以及减按征税的区别,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具体内容在下文普通征税和差额征税以及减按征税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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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征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比率税率计征税款
差额征税:有营业税差额征税和增值税差额征税两种。营业税差额征税是指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正数交税,零或负数不交税。
减按征税:纳税人在特殊的纳税事项中,经常遇到这样一个概念:某某行为,可采用简易计税方式,适用3%(或者5%)的征收率,减按2%(或者1.5%)缴纳增值税。减按征收,不是征收率,而是一种税收优惠。目前基本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自然人出租住房,适用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这两种情况,适用的征收率和减按征收的比率之间的差额,就是国家给与的优惠。
一般情况下,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按照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但是,有些采取差额征税的项目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种情况如果销售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能抵扣的。
采用差额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有: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旅游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电信企业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这些情况,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使用差额征税的(除了销售给其他个人,即自然人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方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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