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变更是我国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生产和日常经营活动所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那么纳税人需要变更税务登记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来看看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税务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以及相关内容的补充说明吧,相信会对大家有帮助的哦~
税务变更是我国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生产和日常经营活动所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那么纳税人需要变更税务登记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来看看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税务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以及相关内容的补充说明吧,相信会对大家有帮助的哦~
1.如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2.按照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无关的,应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注意事项:
1. 变更项目为“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电子信箱”、“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电子信箱”、“办税人移动电话”、“办税人电子信箱”6个字段,该企业该身份(本企业的办税人员身份)在实名库不允许变更,须用个人账户登录后到“个人信息维护”模块操作。
2. 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必须已进行了实名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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