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了扶持一些企业的发展,通常是会实行一些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那么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是可以减免一定的税费的。在会计中,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下面的文章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税收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的具体内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国家为了扶持一些企业的发展,通常是会实行一些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那么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是可以减免一定的税费的。在会计中,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下面的文章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税收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的具体内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指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税收减免,主要是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税收减免方式:
1、从时间上可划分为定期减免和不定期减免。
前者限于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减税免税,过期一般不再继续减免照顾;
后者是对特定纳税人和特定征税对象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的减税免税,没有固定的减免时间限制。
2、从性质上可划分为政策减免、困难减免和一般减免。
政策减免,指配合国家有关政策所给予的减税免税;困难减免,指对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纳税有困难而给予的减税免税;
一般减免,指其他一般性的减税免税。
3、从与税法的关系上可划分为法定减免和非法定减免。
前者指基本税法中明文规定的减税免税;
后者指基本税法规定以外的由行政性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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