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那么,契税的具体征收范围是什么呢?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那么,哪些情况下需要征收契税呢?契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在中国经济市场上,当事人之间进行不动产买卖时,会对不动产买卖的承受人收取一定的税费。不过,有很多人对契税这个词还是很陌生的,并不是很清楚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什么。现在小编为大家解答“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什么”。
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1、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2、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3、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屋的买卖,房屋的代物清偿,房屋的交换,房屋的拆建,房屋的赠与等等。并且根据地方性政策的不同,对于上述几种契税的税种的税率,会有所不同。看看您是不是需缴纳契税的义务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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