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一直都是热门的关注话题。今天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关于个税申报怎么添加单位的相关知识内容供大家进行参考,想要学习和了解的小伙伴快跟随小编一起来下文中看看吧!希望小编的分享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在学习过程中有什么疑问的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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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个税申报系统,输入已添加的企业代码和密码,进行登录。
2.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单位管理。
3.进入后,点击添加。
4.输入需要添加的单位的纳税识别号,再重复输入一遍,点击保存。
5.信息下载成功后,即可保存成功,在单位管理界面就可以看到企业的信息。
6.点击进入,输入该单位的个税申报密码,即可切换单位进行纳税申报。
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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