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都应该知道房地产业是所有行业里面涉及税种最多的,而且是最复杂的,增值税是征收税种里中的大类,我们日常在处理房地产增值税的时候,也经常会碰到一些问题,那么大家知道房地产行业增值税吗?更多内容,请跟小编一起看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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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取消营业税,开始征收增值税.新的税费政策规定是满2年住房过户免除5%增值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规定: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而针对北、上、深、广的政策是: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建议将预缴税款计入"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该科目现行文件中并无规定,注意该科目不同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预缴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科目下的二级科目,"预缴税款"是应交增值税的三级科目.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后,相当于有一个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列的科目.专用于核算房地产开发预缴税款,抵减税款的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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