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车船税的分录

发布时间:2021-03-18 12:05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车船税一般都是购买车辆的时候进行缴纳的税款,这个税款在进行缴纳的时候需要做会计处理的,那么在对于这个车船税会计分录来说,小编已经全部整理在下文了,想要学习和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更多的内容可以加入我们的可以加入会计交流群进行学习哦。

车船税一般都是购买车辆的时候进行缴纳的税款,这个税款在进行缴纳的时候需要做会计处理的,那么在对于这个车船税会计分录来说,小编已经全部整理在下文了,想要学习和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更多的内容可以加入我们的可以加入会计交流群进行学习哦。

车船税会计分录

车船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征税范围:

是指在我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

车辆、船舶是指: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计税依据的确定: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缴纳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点击了解:会计分录大全实操专题讲解

速来学习实操资料包讲解学习!

延伸阅读:

印花税退税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的概念及种类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