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绝大多数会计从业人员对于开办费这一费用项目并不陌生,也都对其涉及到的财务处理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当遇到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开办费应该怎样处理呢?下文对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开办费怎么扣除这一部分内容进行了整理总结,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往下看吧!
相信绝大多数会计从业人员对于开办费这一费用项目并不陌生,也都对其涉及到的财务处理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当遇到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开办费应该怎样处理呢?下文对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开办费怎么扣除这一部分内容进行了整理总结,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往下看吧!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开办费是计入"长期待摊费";如果是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则是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该项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
企业在以前年度已经进入了经营年度了,但是基于各种考虑企业可能选择了分期摊销的税务处理办法(比如担心前期有较大亏损在5年内不能有效弥补).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处理办法要求在企业投入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将开办费的"长期待摊费用"转入"管理费用",而其他2个会计准则均要求在发生时就计入损益.因此,无论选择什么会计处理办法,此时都会涉及纳税调整,而不会涉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由于会计上前期均进入了损益,因此此时税务上都应进行调增相关费用.金额按税法规定的不得低于3年计算得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规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按照不低于3年的时间均匀摊销.但摊销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对于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按照税收政策规定扣除.
延伸阅读:
下一篇: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社保如何扣除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