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是企业财务人员经常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同时,工资相关的财务处理是财务人员每月都需要处理的会计业务。那么,你是否知道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工资如何取数呢?现在还不太清楚也没关系,下文整理了汇算清缴时工资相关的会计处理,感兴趣的话就快来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吧!
汇算清缴是企业财务人员经常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同时,工资相关的财务处理是财务人员每月都需要处理的会计业务。那么,你是否知道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工资如何取数呢?现在还不太清楚也没关系,下文整理了汇算清缴时工资相关的会计处理,感兴趣的话就快来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吧!
根据最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第二款的规定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计提的 但是在汇算结束前发放的 就填列这个数,如果是计提了没有发放,那么就填列发放的金额,计提与发放的差额需要调增。
离职补偿金属于“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既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但是与企业正常的工资性支出有所区别,是一种特殊的法定性、补偿性、福利性支出,应当准予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的“合理工资、薪金"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不包括“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离职补偿金作为“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不能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
延伸阅读:
上一篇:所得税汇算清缴工资支出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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