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为了洽谈业务时常会产生业务招待费。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对业务招待费进行财税处理,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是可以进行纳税调整的。那么,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怎么调整呢?下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快来文章中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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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或者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金额大于上述两个限额较小限额的部分,需要在调整利润,补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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