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非常复杂的,一些会计老手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差错,更不要说初入会计行业的新人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汇算清缴相关的会计知识并融会贯通,下文整理了汇算清缴实例解析的相关内容。对这些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理解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非常复杂的,一些会计老手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差错,更不要说初入会计行业的新人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汇算清缴相关的会计知识并融会贯通,下文整理了汇算清缴实例解析的相关内容。对这些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理解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
【案例1】:货币性基金的投资分红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基本情况
B公司购买了货币性基金,得到分红。分红收入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规定: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意见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货币市场基金属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因此依据财税〔2008〕1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属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之所以B公司会产生疑问,是相关法规对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证券投资基金种类规定不详细,有的人认为货币性基金不属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证券投资基金。
建议
对属于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证券投资基金种类,希望财税部门予以明确,以便纳税人能准确地适用政策。(案例由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提供)
【案例2】:原始依据提供不全,资产损失如何认定?
基本情况
某国有企业A,2015年度申报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其中一项报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4.20万元。A公司属于老国企,该项固定资产形成年份较早,且该项固定资产与同时取得其他固定资产项目涉及施工、安装成本分摊,因此账面价值包含两部分,购买价款77万元及在建工程分摊成本27.20万元。当时同时进行施工的固定资产项目较多,在建工程(分摊成本)总金额将近2000万元,分摊成本中主要包含当时的施工成本、人工费用等。企业问:资产损失如何认定,是否需要将2000万元在建工程相关原始确认依据全部核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意见
企业提出2000万元分摊成本的全部原始确认依据难以全部提供,提出是否仅提供部分原始凭据(超过本项固定资产分摊成本部分)。
考虑本项固定资产分摊成本占全部分摊成本比重较小,本次资产损失确认金额仅限于实际取得成本(购买价款)占全部账面价值比重×实际损失金额。
企业意见
企业提出2000万元分摊成本的全部原始确认依据难以全部提供,提出是否仅提供部分原始凭据(超过本项固定资产分摊成本部分)。如不行将自动放弃分摊成本部分损失金额的确认。
建议
一方面考虑由于分摊成本事实上已经被认定,每年作为计税基础的一部分以折旧方式进行税前扣除,对该部分资产价值基本可以确认。另一方面,考虑到部分国有企业成立时间较长,资产原值可能存在评估增值等不能税前扣除的调整因素,因此仍然是取得原始确认依据更为稳妥。(案例由北京金华融税务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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