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企业有时候定期会对员工进行培训,那么企业按税法规定可以以计税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培训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就叫做职工教育经费。那么关于汇算清缴后职工教育经费如何处理,很多小伙伴对此问题并不是特别清楚,接下里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企业有时候定期会对员工进行培训,那么企业按税法规定可以以计税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培训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就叫做职工教育经费。那么关于汇算清缴后职工教育经费如何处理,很多小伙伴对此问题并不是特别清楚,接下里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以前,企业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4%、2%、1.5%计提,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计税工资为基数按上述比例计提,超出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另外对于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的其他要求在这里就不说了)
2.在新通则、新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施行之后,
会计上,企业的福利费不再按工资总额14%计提,原来需要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和管理费用等科目处理(如果企业未执行新准则,那就不需要用上面两个科目了)。
税法上,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后,对于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务方面的核算有哪些要求
第一,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真是发生的,在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比例范围内,并且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已计提未使用的不包括在内。
第二,根据财建[2006]317号文件后附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范围应当包括:
(1)上岗和转岗教学;
(2)各类岗位适应性教学;
(3)岗位教学、职业技术等级教学、高技能人才教学;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教学;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教学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教学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此外还包括: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教学所需的费用。
延伸阅读;
上一篇: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怎么调整
下一篇:汇算清缴后如何调整资产负债表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