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人员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进行缴纳税款,在对于这个内容,那么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具体的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内容,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这方面的,小编把相关的知识内容整理在下文了,想要学习和了解更多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还有更多问题的可以加入我们的会计交流群。
在财务人员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进行缴纳税款,在对于这个内容,那么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具体的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内容,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这方面的,小编把相关的知识内容整理在下文了,想要学习和了解更多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还有更多问题的可以加入我们的会计交流群。
根据政策规定,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
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因此,取得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该由两家公司每月分别预扣预缴,个人年终进行汇算清缴。
同时,51个税提醒: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可以享受两次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所以,在2020年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来临之前,纳税人很有必要核查一下:有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重复申报的情况!
若有,请及时修改!以免因虚假申报,影响个人信用!
另外,非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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