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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经济法历年真题_变造票据行为的核算

发布时间:2021-01-15 15:3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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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做账首先就是要诚实,伪造票据和做假账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但有很多的会计小伙伴在刚刚入职会计岗位的时候并不能分清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和不能做的,一般都是老板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初级经济法历年真题_变造票据行为的核算,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看看吧。

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做账首先就是要诚实,伪造票据和做假账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但有很多的会计小伙伴在刚刚入职会计岗位的时候并不能分清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和不能做的,一般都是老板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初级经济法历年真题_变造票据行为的核算,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看看吧。

2021年初级经济法历年真题_变造票据行为的核算

变造票据行为的核算

(2016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的行为有( )。

A. 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B. 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

C. 涂改出票金额

D. 假冒他人在票据上背书签章

【答案】BC

【解析】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选项BC正确。选项AD属于伪造的情形。

变造票据的效力

(1)对变造人的效力

其一,变造人在票据上签章了,就应对其签章时票据上的文义负责,其二,变造人没有在票据上签章,则变造人不承担票据上的责任,但可依刑法或民法迫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对变造前签章人的效力

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当事人应对其签章时票据上记载事项负责,而不能对其签章以后变造票据所记载的事项负责。

(3)对变造后签章人的效力

票据变造后的真实签章人,在其签章时,是以变造后的票据所记载事项作为自己所为的票据行为的内容,当然应承担其签章时票据所记级的事项的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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