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有延期

发布时间:2021-01-04 15:19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现在是新年来到了,因此更多财税人员更为关注的是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还按1%的征收率来征收增值税呢?这个是处理税费及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关键,今天我们就瞅瞅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有延期的相关通知吧!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现在是新年来到了,因此更多财税人员更为关注的是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还按1%的征收率来征收增值税呢?这个是处理税费及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关键,今天我们就瞅瞅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有延期的相关通知吧!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有延期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政策继续延期吗?

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暂继续执行。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避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干具发票选择征收率,暫继续照此执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根据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否有延期”的介绍,就到此结束了,纳税申报可不容忽视,对2021年增值税税率还存有疑问的,咨询在线答疑老师吧。另外现在很多企业都在进行汇算清缴,这过程有疑问的,免费汇算清缴的试听课程大家可以向右方在线客服老师预约学习哦!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