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税货物销售中有两个比较特殊的销售方式,一是混合销售,而是兼营销售,对于此两种销售方式我们要注意其纳税征收方式,比如这个问题,纳税人销售自产预制构件并提供安装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吗?想要知道具体解答的朋友,快来和小编一起看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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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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