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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抗癌药物是否能够简易计税

发布时间:2020-12-26 15:3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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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增值税税率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药物制品,卫生药品等等需要按照增值税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纳税人销售抗癌药物是否可以简易计税?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已经在文章中做了具体的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快来和小编一起阅读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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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抗癌药物是否能够简易计税

1、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3、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品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简易征收政策。

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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