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包括林业产品、种植产品、水产品等等,那么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具体的内容,大家可以来和小编一起阅读文章进行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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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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