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时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些本企业无法加工的物品,但偶尔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物品无法加工,之前发出的材料就需要被收回,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收回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分录怎么做。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这个指应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这个金额是1和2委托加工物资的合计哦)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现举例说明,企业甲委托企业乙加工应税消费品,甲方提货时,乙方代扣代缴了4000元消费税.甲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一半用于直接销售,另一半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乙方的会计处理分别为:
乙方于甲方提货时,代扣代缴了4000元消费税,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000
甲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一半用于直接销售,甲方将一半的2000元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加工材料2000
贷:应付账款2000
甲方另一半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按规定这2000元消费税准予抵扣,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收回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分录怎么做的内容就是这些啦,同学们理解了多少呢?如果还有问题的话不要紧,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同学们也可以扫描文章下面的二维码加入交流群,与同学们一起交流学习,群内还有不定时的资料分享。
上一篇:分配股利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下一篇:生育津贴的会计分录处理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