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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车船税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0-12-04 11:5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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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给销售人员配车,在购买车辆时需要进行缴纳车船税,这个车船税有的是在给车辆缴纳保险时有的代收车船税,那么代收车船税会计分录,针对这个知识内容,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内容,想要学习和掌握更多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在企业给销售人员配车,在购买车辆时需要进行缴纳车船税,这个车船税有的是在给车辆缴纳保险时有的代收车船税,那么代收车船税会计分录,针对这个知识内容,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内容,想要学习和掌握更多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代收车船税会计分录

代收车船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征税范围:

是指在我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

车辆、船舶是指: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计税依据的确定: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缴纳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以上即是代收车船税会计分录的内容啦,小编就分享到这里啦。对于代收车船税会计分录的内容有所了解也有所掌握了,那么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会计知识的小伙伴们可以点击文章最下方的领取内容,里面有海量的会计实操课程免费领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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