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小伙伴过来咨询小编想要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常见的税收知识,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账务处理不算复杂,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了解一下吧,也希望小编的整理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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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怎么认证
自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填写哪些申报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
自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应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三、2019年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登记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纳税人购买不动产,该怎么抵扣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也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一般纳税人常见的税收知识的相关内容,大家对此也一定有所了解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也可以扫描二维码添加老师的微信免费领取相关实操会计课程试听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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