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一些公司会选择预交所得税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所要缴纳的所得税就属于这种情况,那么遇到这种预交所得税时候该如何做分录呢?下面小编辑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房地产预交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写,希望以下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一些公司会选择预交所得税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所要缴纳的所得税就属于这种情况,那么遇到这种预交所得税时候该如何做分录呢?下面小编辑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房地产预交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写,希望以下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实务处理中,预收房款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般有两种情况:
(1)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方法
按预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计算缴纳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计算已实现的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计算出预缴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差额部分缴纳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对应的所得税反映在应交税费栏,用负数表示。
(2)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式
若房地产企业在核算所得税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来确认对未来期间应纳所得税金额的影响,对预缴的所得税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缴纳时同(1)一样,年终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对应的已上缴的所得税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转入“递延所得税资产——预售房预缴所得税”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预售房预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上,由于商品房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未转移和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等原因,预售房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当作“预收账款”处理。因此,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预交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具体内容啦,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答疑老师,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所得税、预付款项的相关知识的话,可以扫描右上方的二维码关注公众号,限时领取福利,还有免费试听课等着你们。
上一篇:溢价发行股票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下一篇:应付债券发行费用分录怎么做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