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有部分经营活动适用于按特定征收率的简易征收,对于房地产企业,老项目简易征收就是重要的一种情形,小编在下文整理了老项目简易征收结转收入的账务处理,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了解一下吧。
营改增后,有部分经营活动适用于按特定征收率的简易征收,对于房地产企业,老项目简易征收就是重要的一种情形,小编在下文整理了老项目简易征收结转收入的账务处理,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了解一下吧。
1、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根据全部销售额按照5%征收率计算得出应交增值税额
借: 预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开发产品
2、附加税计算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 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规定: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 房地产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老项目简易征收结转收入的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也可以扫描二维码添加老师的微信免费领取相关实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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