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小伙伴过来咨询小编关于房地产企业原材料的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关于房地产企业原材料的会计核算有很多老会计还会出现一点小问题,所以为了让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有个深刻的理解小编在下文以一个案例的形式向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过来咨询小编关于房地产企业原材料的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关于房地产企业原材料的会计核算有很多老会计还会出现一点小问题,所以为了让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有个深刻的理解小编在下文以一个案例的形式向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3月2日,企业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发票账单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另由售货方垫付运杂费2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银行存款 60500
(1)如果上述业务,货款尚未支付,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60500
(2)发票账单已到,货款已付,但材料尚未到达货尚验收入库。
按上例,如果货款已付,材料尚未到达,应作如下分录:
借:在途物资——A材料 60500
贷:银行存款 60500
待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后再作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在途物资——A材料 60500
(3)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可暂时不做账务处理,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进行会计处理。但到月末发票账单仍然未到,则应按暂估料款入账,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账户,下月初再做相反的分录冲回,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按实际采购成本进行账务处理。
(4)如果所购材料在验收时发生短缺,则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如属于运输部门的责任,则要求运输部门赔偿,如属于合理损耗,则应计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房地产企业原材料的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对此也一定有所了解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也可以扫描二维码关注会计教练公众号了解更多的会计资讯。
上一篇:分配股利的账务处理
下一篇:分配社保费的账务处理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