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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

发布时间:2020-11-25 15:0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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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于财务人员在处理企业账务的时候,有的分录在录入的时候会让财务人员犹豫,就比如拿发出商品来说,他算是公司已经卖出去了,就需要等着收益就可以,做账的时候计入应收账款科目里,为什么还计入到存货里,那么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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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

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

首先:发出商品是由存货结转的,即: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其次,因为发出商品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即企业仍拥有其的所有权或可以对其有效控制,没有结转成本。所以,可以仍将其看作企业的资产。

发出商品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如某企业发一批货物给某商场,商场在收到货物在当月确认100万元,其余部分到90天以后才能确认。该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成本160万元。企业对上述的发出商品一般处理方式有如下三种:

方式一:在发出货时,即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34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 34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万

贷:库存商品 160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增值税:17-80*17%=3.4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万*(5%+3%)=0.272万

所得税:(100-80-0.272)*25%=4.932万元

税金占用资金额=3.4万+0.272万+4.932万元=8.604万

方式一分析:当企业销售货物给商场时,由于商场并未全部确认进货处理,剩余部分只是一种代管形式存放在商场临时库存区,只有当在对外出售时,商场才确认为进货。企业在发出货物时就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其优点是,企业无论与商场合同怎样签定,会计核算都不会存在税务风险。但给企业却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

①、税收额外占用资金8.604万元(如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

②、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规定;

③、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难,由于企业在出货时就开票确认收入,但商场并未作进货处理,商场一般不会将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将使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困难。

④、当发生退货时,由于企业已作销售处理并已交纳相关税金,退货时会计、税务处理麻烦。

方式二: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金额确认收入并开票,到年底时将差异部分在“发出商品”科目反映,但不确认纳税。

会计处理:

平时货物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160 万

贷:库存商品 160万

当商场确认购货100万时,企业依商场确认金额开票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

贷:发出商品 80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由于不确认已发出商品所产生的纳税义务,故不存在税收资金的占用。 期末“发出商品”科目余额为=160-80=80万,并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列示。

以上即是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的内容啦,小编就分享到这里啦。对于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为什么不计入应收账款的内容有所了解也有所掌握了,那么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会计知识的小伙伴们可以点击文章最下方的领取内容,里面有海量的会计实操课程免费领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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