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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土地使用权的分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11-18 10:09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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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小编分享了出售土地的知识,那么本期分享的是出售土地使用权的分录处理,有没有小伙伴觉得这两个意思一样的呀,其实是不一样但是大同小异,不会的学员这期就跟着小编学习区分上面两个问题吧,学会当村长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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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会计分录怎么写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按无形资产处理,有两种情形:

一是转让所有权;一是转让使用权。情形不同,账务处理方法也有不同。

无形资产转让使用权时,每年实际收到的使用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无形资产相关摊销支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费知识

土地出让金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1·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后,企业为新建办公楼等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2·企业为房地产开发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3·即记入到所建的固定资产价值之中,但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入账。

土地使用费入无形资产会计科目。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全部内容啦,对上文出售土地使用权的分录处理资料有异议的学员点击咨询上方在线答疑老师帮忙一对一解答,关注右上方公众号报名参与会计试听课程的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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