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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简易计征税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0-11-07 17:19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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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征方式进行申报纳税,那么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简易计征税率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在文章中,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享,有兴趣的朋友,快来和小编一起阅读文章做一个学习了解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征方式进行申报纳税,那么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简易计征税率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在文章中,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享,有兴趣的朋友,快来和小编一起阅读文章做一个学习了解吧!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简易计征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年12月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简易计征税率是多少,今天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啦,希望上文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的学习与工作,若是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者想要学习了解更多财税知识,快来会计教练找我们吧,可以免费预约相关试听课程和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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