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同业往来一般指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等等金融体系内业务往来,那么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项目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有兴趣的朋友,快来和小编一起阅读文章做更多的学习与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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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含商业银行购买央行票据、与央行开展货币掉期和货币互存等业务。
(二)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含境内银行与其境外的总机构、母公司之间,以及境内银行与其境外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三)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四)同业存款。
(五)同业借款。
(六)同业代付。
(七)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八)持有金融债券。
(九)同业存单。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财税〔2016〕70号、财税〔201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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