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季度申报已过,大多数的会计人都可以喘口气休息一下,接下来就是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处理了,汇总纳税的集团公司和分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报税怎么报?小编今天就给大家统一的讲解一下(附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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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
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
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
案例讲解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如何进行预缴企业所得税。
例:C公司成立于2010年,为广东省食品企业,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其在上海和北京分别设立了A分公司和B分公司,负责其旗下两款品牌食品的生产和销售,A分公司和B分公司属于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2019年1-6月C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计算情况和上年度A分公司和B分公司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如下表,计算2019年第2季度C总公司和A、B分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金额?(本例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上年度A分公司和B分公司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情况如下:
1、总机构(即C公司)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C公司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50×50%=25万元
2、分支机构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本例中:
A分公司和B分公司分摊税款总额=50×50%=25万元
A分公司分摊税款=25×53%=13万元
B分公司分摊税款=25×47%=12万元
3、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如下 C总公司:
注:A20200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可以参照案例给出内容及办法规定的要求,本处不在另行说明。
A分公司
B分公司
好了、关于汇总纳税的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所得税预缴申报的相关内容就给大家讲解到这里,还有不明白的或其他相关问题的小伙伴、微信扫码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报税”即可获取企业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等企业常用税种的计算及申报实操教程试听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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