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家人员延长退休工资的个税如何缴纳?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期间获取的薪金工资等,可以按照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薪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政策规定内容,小编在下文做了具体的分享,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阅读文章,进行学习和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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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
第一条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
(一)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
(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条 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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