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地区津贴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西藏地区条件艰苦,交通和社会经济发展比较缓慢,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西藏自治区给其地区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政策内容,下文做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西藏地区津贴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西藏地区条件艰苦,交通和社会经济发展比较缓慢,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西藏自治区给其地区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政策内容,下文做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藏自治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4]021号):
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本世纪末之前,农牧民在农牧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经国家批准或者同意,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发给在藏长期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的浮动工资,增发的工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安家费和建房补贴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财税字[1996]91号 ):
西藏区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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