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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十三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10-20 17:0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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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十三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十三项包括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军人职业津贴等等,关于这些福利补贴是否缴纳个税,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一起来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军人的十三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十三项包括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军人职业津贴等等,关于这些福利补贴是否缴纳个税,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一起来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4号)第二条

第一款:按照政策法规,属于免税项目或者不属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有 8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即:

1.政府特殊津贴;

2.福利补助;

3.夫妻分居补助费;

4.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

5.独生子女保健费;

6.子女保教补助费;

7.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费);

8.军粮差价补贴。

第二款:对以下5项补贴、津贴,暂不征税:

1.军人职业津贴;

2.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

3.专业性补助;

4.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

5.伙食补贴。

一次性破产安置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在上文做了具体的解答,对此有疑问的朋友,可以通过阅读文章做学习了解;若是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点击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为您做更加具体的解答;还可以在文章下方扫码,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和试听课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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