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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的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怎么计算应预缴税额

发布时间:2020-10-12 16:2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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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的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怎么计算应预缴税额?按照规定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提供的邮政服务,应该依据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的内容,尽在下文哦,快来要一起看看吧!

汇总纳税的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怎么计算应预缴税额?按照规定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提供的邮政服务,应该依据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的内容,尽在下文哦,快来要一起看看吧!

汇总纳税的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应预缴税额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规定:

“第八条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订款)×预征率

销售额为分支机构对外(包括向邮政服务接受方和本总、分支机构外的其他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服务取得的收入;预订款为分支机构向邮政服务接受方收取的预订款。

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预订款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预订款。

分支机构发生除邮政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

汇总纳税的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怎么计算应预缴税额?阅读上文之后,大家对这个问题,有没有新的答案了呢?若是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点击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答疑老师,为您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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