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增值税如何缴纳?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增值税不需要缴纳,相关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内容,下文做了一定的整理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阅读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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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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