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将物资委托别人加工的情况,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委托他人加工的物资,会涉及到一个消费税,那么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如何计算呢?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了解一下吧。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将物资委托别人加工的情况,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委托他人加工的物资,会涉及到一个消费税,那么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如何计算呢?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了解一下吧。
1.若原材料不是委托方提供的,则按受托方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包括: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②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则由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代收代缴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征收:直接按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计征消费税(与组价无关)。
(注)1.材料成本与会计上的成本相同,即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含运输成本及入库前的其他支出。委托加工合同上必须注明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2.加工费包含了加工成本、加工利润、代垫辅料的成本,但不包含随加工费一同收取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委托加工是按照收回的数量计算消费税,如果只收回一部分,则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税都要按照收回的比例来计算。
4.扣税,是指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注)由于委托加工属于生产环节的一部分,收回后直接加价销售的属于生产环节销售,所以才有上面补税和扣税的规定。如果是外购或进口的已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直接加价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也不得扣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如何计算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对此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也可以扫描二维码添加老师的微信领取相关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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